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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开展终止妊娠药品使用检查 4家医院被责令整改

来源:海南特区报 张宏波 发布日期:2016-04-21 09:12:00 浏览次数: 字体:[大][中][小]关闭本页

 原标题:海口开展终止妊娠药品使用检查

   四家医院被责令整改

   昨日上午,海口市卫生局、市计生委、市卫生监督局、市食药监局、市公安局五部门联合对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、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、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、琼山妇产科医院四家市级审批医疗单位进行常态联合执法检查,发现上述四家医疗机构均存在问题。记者张宏波

   在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,执法人员发现,该院长效登记本中个别无身份证、联系电话和现居住地址不详细,同时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登记表对使用数量、结余数量等项目的涂改看不到原始数据,疾病名称等项目未登记完整。

   在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,终止妊娠药品登记表未登记药品生产厂家、规格、批号、患者身份证号码等项目。此外,医院为个别患者开具的处方无临床诊断项目,医院药房也给患者发放了米索前列醇片等终止妊娠药品。

   此外,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存在人流、上环、取环登记本中现居住地址不详细,个别终止妊娠药品登记的批号有误等问题。琼山区妇产科医院长效、人流、出生实名登记中发现现居住地址不详细,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登记表中未登记药品生产厂家。

   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,相关部门当场责令存在问题的四家医疗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。相关负责人指出,终止妊娠药物有严格的使用登记规定,例如米非司酮作为终止妊娠药物,需要登记患者身份证、住址、病情诊断等具体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