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版权所有:海南文化网
咨询热线:0898-68521012
投稿邮箱:303771529@qq.com
公司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贤濂路58号楠滨华庭项目商铺北区C栋商场3层夹307-308
Copyright © 2016 wh0898.com 琼ICP备16000209号-2
原标题:海口开展终止妊娠药品使用检查
四家医院被责令整改
昨日上午,海口市卫生局、市计生委、市卫生监督局、市食药监局、市公安局五部门联合对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、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、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、琼山妇产科医院四家市级审批医疗单位进行常态联合执法检查,发现上述四家医疗机构均存在问题。记者张宏波
在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,执法人员发现,该院长效登记本中个别无身份证、联系电话和现居住地址不详细,同时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登记表对使用数量、结余数量等项目的涂改看不到原始数据,疾病名称等项目未登记完整。
在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,终止妊娠药品登记表未登记药品生产厂家、规格、批号、患者身份证号码等项目。此外,医院为个别患者开具的处方无临床诊断项目,医院药房也给患者发放了米索前列醇片等终止妊娠药品。
此外,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存在人流、上环、取环登记本中现居住地址不详细,个别终止妊娠药品登记的批号有误等问题。琼山区妇产科医院长效、人流、出生实名登记中发现现居住地址不详细,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登记表中未登记药品生产厂家。
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,相关部门当场责令存在问题的四家医疗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。相关负责人指出,终止妊娠药物有严格的使用登记规定,例如米非司酮作为终止妊娠药物,需要登记患者身份证、住址、病情诊断等具体信息。